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林報道:廣州市近日印發實施了《廣州市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發生輻射事故或者發生可能引發輻射事故的運行故障時,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方案,採取應急措施,併在事發1小時內填寫初始報告,向當地政府和環保、公安、衛生主管部門報告。禁止microSD緩報、瞞報、謊報或者漏報輻射事故。
  廣州市無民用核mSATA設施
  《預案》的microSD適用範圍是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核與輻射事故,包括核事故應急狀態和輻射事故應急狀態。
  《預案》顯示,因廣州市無民用核設施,核事故應急狀態是指本市轄區抗癌食物外發生核事故(事件)影響本市,或者外市核設施燃料運往外省處置途經本市境內發生泄漏事故。
  輻射事故應急狀態是指放射源、放射性物質或者射線裝置造成人員受到意外的異常照射或者放射性污染環境事件。包括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化療副作用;放射性物質運輸中發生的事故;鄰近地區發生輻射事故影響到本市轄區;航天器墜落等對本市產生輻射影響等。
  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
  根據《預案》,廣州成立了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全市核與輻射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是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市長,副總指揮是市政府協助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市應急辦主任和事發地區(縣級市)政府主要領導。
  根據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從重到輕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4個等級。
  在核事故狀態下,執行省核管委確定的核事故響應等級。發生輻射恐怖事件時,配合反恐部門應急響應。在輻射事故狀態下,根據事故級別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4個等級,啟動相應的響應程序。
  事發1小時填初始報告
  《預案》要求,發生輻射事故或者發生可能引發輻射事故的運行故障時,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方案,採取應急措施,併在事發1小時內填寫初始報告,向當地政府和環保、公安、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接到輻射事故報告或者可能引發輻射事故報告的部門,應當在事發兩小時內,將輻射事故信息報告本級政府並逐級上報至省政府環保主管部門;發生重大或者特別重大輻射事故的,應當同時向國家環境保護部報告。
  禁止緩報、瞞報、謊報或者漏報輻射事故。
  獎懲方面,對在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揚。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編輯:王燕子  (原標題:廣州輻射事故應急響應分4等級 禁止緩報瞞報輻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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